公告日期:2017-02-28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430568 证券简称:光莆电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下午18点在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24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现有董事7名、与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瑞梅授权董事林文坤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IPO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如下:
调整前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LED照明产品扩产项目 13,224.27 13,047.81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791.70 3,770.64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公告编号:2017-015
调整后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LED照明产品扩产项目 13,224.27 11,436.47
2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791.70 3,270.64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使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公司可视市场环境适当使用部分银行借款和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
本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 IPO 申报的授
权董事会办理事项范围内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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