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8
公告编号:2016-028
证券代码:430568 证券简称:光莆电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签订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新建的光莆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完工验收,并通过经营场所备案, 新建的生产厂房可正式投入使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 公司现已按计划陆续将生产线等搬迁至新厂区。鉴于搬迁后公司现有旧厂房出现空置,为使公司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公司将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608号厂房的第1-4层(建筑面积约11,095平方米)对外出租给厦门市莲前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5层仍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
合同约定出租厂房用于创客空间、联合办公及配套,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2年(自2016 年9月8日起至2028年9月 7日止),前五年按合同约定的月租金计算,自第六年起,租金在前一年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按每两年递增5%。合同总金额为8,223万元。
公司与厦门市莲前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16-028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影响
1、上述租赁合同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上述租赁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上述租赁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形成依赖。
三、合同审议情况
上述租赁合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房屋租赁合同》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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