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430564 证券简称:天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结合其他相关资料,陕西
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
勃昕先生、马晨先生、王进先生(三人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
立董事聂丽洁女士、凤建军先生(二人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时间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的独立性情况形成如下结论: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有主要社会关系的人员未在
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在任独立董事、离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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