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公告编号:2018-031
证券代码:430557 证券简称:希芳阁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洋洋质押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1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个人贷款,质押权人为深圳市前海三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用于股东个人贷款200万元,不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等情况。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任何不利的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洋洋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告编号:2018-031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128,453、50.38%
股份限售情况:7,596,340、37.38%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510,432、22.44%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股东王洋洋曾质押有限售条件股份2,010,000股,质押期限为2016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股权质押用于个人贷款,本次股权质押已全部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7年12月1日。
股东王洋洋曾质押无限售条件股份2,010,432股,质押期间为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30日,股权质押用于为公司向深圳合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授信2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股东王洋洋曾质押有限售条件股份3,500,000股,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11月28日止,股权质押用于个人贷款,其中本次股权质押的1,500,000股已于2018年1月8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
股东王洋洋2018年2月5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6,100,000股,股权质押用于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已全部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3月21日。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结算质押登记材料;
(二)质押协议;
河南希芳阁绿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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