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关于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想高科”、“发行人”或“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相关内容相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招股说明书的引用 宋体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问题 1.进一步分析 12 月份确认大额收入的真实性...... 3
问题 2.现金支付及销售人员取现流向的真实性...... 22
问题 3.部分客户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 ...... 59
问题 4.进一步说明创新性特征与市场空间...... 73
问题 1.进一步分析 12 月份确认大额收入的真实性
根据申报材料及二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 12 月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4,059.37万元、3,746.69万元和7,842.77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43.28%、36.62%和 54.44%。2022 年 12 销售占比显著较高,未中标即开始备货生产的情形涉及 8 个项目,上述项目均在 12 月当月中标、当月完成验收,合同执行周期较短,且部分项目金额较大,包括对客户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乘务员标准化作业实训项目(合同金额 1341 万)、对客户郑州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自助派班管理系统及相关设备项目(合同金额 418 万)等。其他年度发行人也存在未中标即开始备货生产的情形。(2)发行人验收周期 10 天以内的项目主要为公司承接的设备类产品销售项目,一般就设备外观、性能等进行验收,验收周期相对较短,同时部分客户之前已使用过公司同类产品,因此客户验收周期较短。发行人 12月确认收入的项目中,多个项目验收周期较短。
请发行人说明:(1)针对 2022 年未中标即开始备货生产情形的项目,逐项说明发行人在中标前备货、开始生产的时点;中标前备货的,详细说明备货内容及合理性,中标前开始生产的,详细论证开始生产的合理性;针对上述项目,详细说明投标情况,竞争对手参与投标情况、发行人是否全部中标及中标合理性,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不合规行为,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上述客户及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说明发行人对上述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及规范措施。(2)上述项目均在 12 月当月中标、当月完成验收,各阶段合同执行周期较短是否存在异常情形,是否存在客户配合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022 年存在多个项目 12 月中标并验收是否与同行业公司特点一致。(3)结合验收前安装、调试等程序要求及用时逐项说明 12 月确认收入项目中部分项目验收周期较短的合理性;分析发行人 12 月发货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短于其他月份发货项目的验收周期,并分析较短的合理性;发行人 12 月收入占比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方法、比例,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针对 2022 年未中标即开始备货生产情形的项目,逐项说明发行人在
中标前备货、开始生产的时点;中标前备货的,详细说明备货内容及合理性, 中标前开始生产的,详细论证开始生产的合理性;针对上述项目,详细说明投 标情况,竞争对手参与投标情况、发行人是否全部中标及中标合理性,是否存 在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不合规行为,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与 上述客户及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说明发行人对上述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及规 范措施。
1、2022 年,发行人未中标即开始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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