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3
关于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勤信专字【2023】第1494号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勤信专字【2023】第1494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贵所2023年8月28日下发的《关于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后,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举报问询意见所提的有关问题逐项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 2.12 月确认大额收入的真实合理性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报告期内,发行人 12 月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4,059.37
万元、3,746.69 万元和 7,842.77 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 43.28%、36.62%和 54.44%,
销售占比较高且部分产品生产交付日期较短。
请发行人说明:(1)列表说明各期 12 月确认收入的主要产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中标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发货日期、约定完成期限、验收条款、验收日期、收入确认日期及与验收单日期是否相符、付款结算条款、每一笔款项收款时间及收款金额,分析收入确认、款项结算与合同约定、项目执行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分析生产周期、验收周期与平均生产周期、验收周期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上述日期披露细化至年月日。(2)2022 年下半年,尤其是 11 月、12 月,是否存在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的停工停产情形,发行人订单能够正常生产、交付并如期验收、确认收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客户配合发行人验收或实际验收日期与验收单日期不符的情形。(3)对于产品交付日期较长且跨期的产品/项目进行逐项分析,说明收入确认是否合理、准确。(4)是否存在未中标即开始备货生产的情形及具体情况,说明相关订单获取是否合规。(5)向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销售的
机车视频监控预警系统配件,销售金额 346.98 万元,分别于 2021 年 6 月、9 月、
2022 年 3 月分 3 次确认收入的原因,客户验收单出具情况,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5)针对同一项目,存在发行人向运达科技即销售又采购的情形,上述交易实质为独立购销还是受托加工,采取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合规。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 12月收入的实物流、资金流、单据流,说明取得的单据等确认证据,进一步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和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列表说明各期 12 月确认收入的主要产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中标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发货日期、约定完成期限、验收条款、验收日期、收入确认日期及与验收单日期是否相符、付款结算
条款、每一笔款项收款时间及收款金额,分析收入确认、款项结算与合同约定、项目执行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分析生产周期、验收周期与平均生产周期、验收周期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上述日期披露细化至年月日。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 12 月份确认收入主要项目(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1)2022年: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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