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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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17: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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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8


证券代码:430547 证券简称:畅想高科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制订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主要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人员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行解除,公司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
及时补选。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
按该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职权。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

职责、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
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
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

(三)审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
划;

(五)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进行管理;

(六)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之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
件等审查;

(七)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
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方案须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应给予配合。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
备工作,提供公司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分配工作的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系统中
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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