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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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8 17: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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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28


证券代码:430547 证券简称:畅想高科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并制订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郑州畅想高
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照董
事会决议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

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
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会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行解除,公司应按本工作细则规定进行及时补选。
在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及时补足委员人数之前,原委员仍按该工作制度
履行相关职权

第七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审计委

员会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
内部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
工作。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公司审计部的有效运作。审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提交给公司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
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
间的关系。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改善的事项向董

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公司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
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

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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