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高科: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畅想高科资讯
2022-04-28 21:11:3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430547 证券简称:畅想高科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止内幕信息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及《郑州畅想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向
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不得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涉及该内幕信息的证券;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的,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
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五条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监管机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界定

第六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市
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或指定网站上正式披露。

第七条 根据《证券法》,内幕信息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重大事件: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