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地板: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正后)
扬子地板资讯
2023-05-31 18: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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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31


证券代码:430539 证券简称:扬子地板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更正后)

2023 年 3 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安徽扬子地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的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0.5831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35.00 万股的 2.80%,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30%。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50 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含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0 元/股。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36 个月,有效期从授予权益日起不超过 10 年。
七、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主管部门如新颁布、修改相关业务规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对本激励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九、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本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 6

第二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 8

第三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9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及分配情况...... 12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 23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25

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 ...... 28

第九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 ...... 33

第十章 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 35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 ...... 37

第十二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 41

第十三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 44

第十四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 ...... 45

第十五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46

第十六章 附则 ...... 48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扬子地板、公
司、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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