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新材: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万通新材资讯
2023-10-23 17:25: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0-23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430536 证券简称:万通新材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变更基本情况
(一) 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 变更方式

许跃群通过执行法院裁定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拍,使得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由王飞变更为许跃群,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 变更后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 许跃群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自由职业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


公告编号:2023-019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无 -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 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3 年 10 月 8 日,许跃群先生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淘宝网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参加竞拍王飞名下的股票,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增持重庆渝万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新材”)5,6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0.18%变为 18.03%;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王飞先生股份减持至 7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22%,由此,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王飞先生变更为许跃群先生。

本次第一大股东变更,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的完整性和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其他事项
(一) 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 2023 年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10 月 20 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
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公

公告编号:2023-019

告编号:2023-016、2023-

017、2023-018)

(二)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



批准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 限售情况

本次变更不涉及股份限售安排。
(四)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持股 5%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