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达通:反贪污政策(H股上市后适用)
文达通资讯
2024-07-24 16:49:5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430516 证券简称:文达通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贪污政策(H 股上市后适

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或新制定公司相关制度文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贪污政策

第一章 政策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反贪污政策(本政策)按照《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 201
章)(《防止贿赂条例》)载列处理反贪污问题的责任。青岛文达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避免不当及违规行为,并鼓励采取适当及道德的行为。

第二条 贪污性质包括广泛的不诚实行为,例如由日常运作的小额不当付款
或以欺诈手段获得的大额公共费用减免。当中可能涉及贿赂、回扣、敲诈勒索、
欺诈、欺骗、勾结及洗黑钱等不诚实行为或以上不诚实行为的组合形式。

贪污乃违法及不道德的。其会扰乱社区稳定,破坏法治,对经济持续发展及市场健康运行构成严重威胁。未能妥善处理贪污风险将会损害本集团声誉,并导致本集团及相关个人被调查、罚款及/或处罚。

所有雇员必须遵守本政策及其他国家或地区(视情况而定)的其他相关法律,违反以上法律可能导致纪律处分,最终可能导致终止雇佣及/或个人民事或刑事诉讼。

第二章 违规类型及行为

第三条 严禁疏通费,即要求付款以换取加快或确保执行政府日常行动,如
取得签证,许可证或牌照等事务。

第四条 禁止不当付款、回扣及其他形式的贿赂,包括但不限于:

(一) 向任何人或为其利益直接或间接提供、答允、给予或授权任何贿赂
或回佣,从而为集团获取任何不正当业务或其他的不正当利益;

(二) 索取、接受或收取任何人士(不论以私人或公职身分,亦不论为集
团的利益、其本身的利益,或其家人、朋友、联系人或相熟人士的利益)任何贿赂或回佣,以换取提供有关集团业务的任何不正当业务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 以其他方式利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包括贿赂、优惠、勒索、付款、
利诱、秘密佣金或其他报酬)影响他人的行动;或

(四) 为第三方担任索取、接受、支付或提供贿赂或回佣的中介人。

第五条 商务馈赠及款待(“商务礼节”)属于风俗礼节,旨在于业务伙伴
之间建立商誉。为一些文化,商业馈赠及款待在业务关系上有其重要角色。然而,当此等礼节令作出客观公平的商业决定的能力受损或疑似受损时,则可能会出现问题。应避免提供或收取可能被视为不公平影响业务关系的任何馈赠、酬金或款待。以下指引在任何时候均适用:

提供商务礼节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 必须合理且不过度;

(二) 价值必须适度,不论独立考虑还是与提供的其他馈赠及款待而言考
虑;


(四) 必须只为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或作为普通礼节而提供,而非为影响
接受人作出特定商业决定时的客观性;

(五) 永不为换取财务或个人利益回报而提供;及

(六) 必须为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所容许。与政府官员往来时,该
官员所属国家通常有法律限制可接受的款待及馈赠的程度,而该等法律必须严格遵守。与私人机构往来时,馈赠或款待不应超出接受人所属团体施加的任何限制。
第三章 政策适用人员

第六条 本政策列明所有雇员必须符合的最低行为标准。所有雇员均须符合
本政策以及其受聘公司或当地法律所制订的任何额外规定(可能较本政策更为严格)。

第七条 与本集团开展业务的外部方,及代表公司以代理或受托人身份行事
的外部方均须遵从本政策的原则。

第四章 政策声明

第八条 本集团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