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9
公告编号:2019-035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7 月 29 日 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于洪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0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19 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2019 年半年度
公告编号:2019-035
报告》(公告编号:2019-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1)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
(2)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35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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