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公告编号:2018-056
证券代码:430515 证券简称:麟龙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18年12月11日在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职工会应出席职工共394人,实际出席会议职工共394人,缺席会议的职工共0人,会议由关键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职工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8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工作,现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拟选举傅永刚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与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
公告编号:2018-056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监事傅永刚为连任。经查,傅永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且不属于《关于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9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职工大会决议》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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