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信部和发改委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要达到6万亿元,年均增长11%。《通知》还指出,信息技术要在消费领域起带动作用,要拉动相关领域产出15万亿元。
信息消费是以信息产品和服务为对象的一种消费,是一种新兴的对无形资产的消费。
信息服务和产品的一大特点,就是边际成本近乎为零,造成了产品极易被复制,因此我们认为信息消费发展的关键是版权的确立和保护。版权实则是对信息消费产品生产者的一种保护,除了保护信息产品的收入以外,更重要的是维护了生产者创造优质信息产品的激励。
软件行业作为典型的信息消费产品,在我国的发展仍然十分缓慢,目前也较少出现能够对标海外顶尖同行的软件产品。我们认为,版权保护和软件云化会促使软件开发的自我激励机制形成。未来在信息消费崛起的浪潮中,SaaS模式和版权保护的共振下,我国有望诞生一批世界领先的软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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