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430508 证券简称:中视文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概述
根据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 业务授权情况
上述贷款可能涉及公司及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资产抵押和质押等。实际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法人代表及其授权代表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办理银行贷款业务、签署相关贷款合同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内申请授信的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 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公告编号:2023-007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投票
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海南中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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