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08
公告编号:2022-010
证券代码:430500 证券简称:亚奥科技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与投资者 第一百五十六条 投资者与公司之
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
之间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以下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
(一)自行协商解决;
解决。 (二)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
机构进行调解;
(三)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终止挂
牌的,应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终
止挂牌相关事项,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终止挂牌议案应当明确拟终止挂牌的
具体原因、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异
议股东保护措施、股票停复牌安排等。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
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
合理安排。
公告编号:2022-010
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
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
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
现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
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
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
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可以
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对投资者损
失进行赔偿。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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