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430493 证券简称:新成新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议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1,356,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8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36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1,356,1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白拂军、许嘉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有议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所作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备查文件目录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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