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裕灯饰:公司章程
恒裕灯饰资讯
2020-05-22 19: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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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5-22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8
第四章股东名册 ......9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10

第一节股东 ......10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5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9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20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2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5

第六章董事会 ......29

第一节董事 ......29

第二节董事会 ......32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第八章 监事会 ......40

第一节 监事 ......40

第二节 监事会 ......42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4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4

第二节内部审计 ......45
第十章信息披露 ......46
第十一章通知 ......47
第十二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9
第十三章修改章程 ......52
第十四章争议及解决 ......52
第十五章附则 ......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
惠州市恒裕灯饰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二路16号B501-1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及一切经营活动受中国法律和法规及中国政府有关规定的管辖和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关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应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诚信经营、共同发展、客户至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灯饰、五金制品(不含五金电镀);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本公司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本公司名称;

(二)本公司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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