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2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金源工业区 206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何忠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一再延期,统计岗位一名湖北籍工作人员回家后无法按期复工,另有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受疑似病例影响被隔离,直接影响了 2019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2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否决《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原拟聘请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由于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的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签订《解除审计服务协议书》。为保证公司 2019 年审计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并认真审议后,基于公司发展的考虑,决定否决《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反
对股数 5,62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详见公司披露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议案表决结果:
55.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62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