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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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
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 9 点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474 恒裕灯饰 2020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议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复工时间一再延期,统计岗位一名湖北籍工作人员回家后无法按期复工,另有一名财务工作人员受疑似病
例影响被隔离,直接影响了 2019 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导致 4 月30 日前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展开。公司已与审计会
计师协商于 2019 年 5 月 6 日正式开展审计工作,并预计于 5 月 30 日
前完成审计工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更好的推进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工作,经过综合评估,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做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四)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做了相应修订。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了相应修订。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20 日上午 8 点 30 分至 9 点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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