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二) 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三)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前期准备聘请的原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整体计划的工作全部打乱,我公司的 2019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也无法明确进场的时间,公司决定重新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19 年年报的审计工作。
(四) 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原会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告编号:2020-003
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51F68J1Y
执行事务合伙人:戴貂娥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3 日
注册地址:惠州市河南岸大石湖港惠新天地商业广场2A-1204(仅限办公)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不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
上年审计业务收入:140.55 万元
是否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否
事务所简介: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公告编号:2020-003
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9 号)和《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7〕19 号)有关规定,于 2018年 6 月 5 日批准申请执业。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二) 人员信息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由注册会计师
4 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 名、从业人员 20 名组成。其中十年以上
审计工作经验的有 8 名。
(三) 执业情况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 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四) 诚信记录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五) 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告编号:2020-003
惠州市丛安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 14 万元。
(六)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的专有技术程度及参加审计的工作人员的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四、 备查文件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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