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以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5号 上午8:00时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5号 上午12:00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审议《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上午7时
(三)登记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敖紫薇
联系地址:惠州市小金口金源工业区206号
联系电话:0752-2060633
传真:0752-20609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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