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9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430474 证券简称:恒裕灯饰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2月8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8日
3、会议召开地点: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何忠勇先生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忠勇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共0人。
公告编号:2017-02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进行审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报表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全体董事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本次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议公司于2018年1月16
日下午13:0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广东恒裕灯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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