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21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430463 证券简称:ST 春茂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4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全春茂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总经理
梁学旺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3-033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未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全春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梁学旺对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号)第五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全春茂、梁学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的学习, 提高相关人员合规
意识和风险意识,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规范运作, 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更加积极认真地态度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4 号
广西春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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