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树业:招商证券关于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摘牌树业资讯
2022-12-07 15: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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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07



招商证券



关于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招商证券作为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信息披露文件事前审核及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22 年 12 月 6 日,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ST树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

产的议案》;2022 年 12 月 7 日,公司披露《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树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公告》以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根据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 公司名下的部分资产(包括土地、工厂建筑、设备等,以下简称“标的资

产”)以不低于人民币 5.26 亿元且不高于 6.9 亿元的对价出售给韩国 SK

Chemicals Co., Ltd.(以下简称“SK Chemicals”)在境内拟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爱思开树业环保材料(汕头)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 下简称“爱思开树业”)。同时公告载明: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291,565,501.60

元,净资产为 1,125,678,385.86 元。本次拟出售的标的资产账面价值

526,499,400.00 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总资产的 22.98%,

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的 46.77%,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指引第 1 号”)2.2 挂牌公司非标准审计意见 原

则上,挂牌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造成挂 牌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原因已消除的,相关财务数据可以 作为判断重大资产重组的依据。ST 树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 见,且造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尚未消除;同时根据公司提供的拟出售资产 清单及相关底稿,公司拟出售的资产部分存在抵押或融资租赁情形,无法判 断拟出售资产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对公司的访谈情况,未来树业环保拟增资入股爱思开树业,具体实 施情况还需待本次出售资产完成后双方进一步商定,公司后续增资入股拟设 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增资比例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判断拟出售资产行 为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挂牌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任免董事、权益分派、重大资产重 组、关联交易等单独计票事项的,应当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提 供网络投票,对出席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10%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 票并予以披露,应当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 书。由于无法判断本次出售资产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治 理规则》规定无法判断。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由于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且造成无法表示意

见的原因尚未消除;同时部分拟出售资产存在受限状态,因此无法判断公司 拟出售资产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后续增资入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增资比例目前存在不确定 性,因此无法判断拟出售资产行为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是否符合《公

司治理规则》规定无法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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