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6
证券代码:430456 证券简称:和氏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苏州和氏设计营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景贤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34,51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9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
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
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4,51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不设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现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
事组成,不设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4,518,4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二条:“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
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少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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