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德联科技资讯
2023-05-31 15: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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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5-31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购买方:周福顺

交易标的: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交易价格:700,000.00 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 上。”且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 司 2022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478,791,268.05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348,386,940.3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出售的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为 3,865,750.80 元,净资产额为 650,966.09 元。因此,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81%;出售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0.19%。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事项由公 司董事会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周福顺

住所:郑州市中原区一厂西五街 9 号楼附 1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郑州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住所为郑州市中
原区电厂路,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100%,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市政公用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合同能源管 理;机电设备、节能节电设备的销售、安装、维护、保养与租赁;计算机软件 的技术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供热服务;物业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三)购买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次交易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因此本 次交易将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公司不再将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经审计,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河南德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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