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6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购买方:杭州青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北京智慧德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55%的股权
交易价格:3,000.00 元人民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 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 上。”且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 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 司 2021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合 并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696,247,545.70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536,781,406.28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出售的股权资产的资产总额为 35,348.42 元,净资产额为- 1,263,674.92 元。因此,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1%;出售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为-0.24%。
综上,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交易的事项由公 司董事会决定,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青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 2930 号 3 幢 3A0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曹峻
实际控制人:曹峻
主营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
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智慧德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北京智慧德联供热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住所为北京市
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 42 号楼 19 层 1908,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
55%,经营范围:供热服务(不含燃油、燃煤供热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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