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锐科技:收购股权的公告
恒锐科技资讯
2018-09-20 15: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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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0


证券代码:430453 证券简称:恒锐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大连华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股东大连睿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李闯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1,450,050.00元自有资金收购大连睿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华数的90%股权及李闯先生持有华数的1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华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第三十五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显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210ZA2362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6,408,874.84元,净资产为71,712,126.96元。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450,050.00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1.90%,占净资产的2.02%。


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连华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相关部门批准,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连睿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街1号7层西侧702的房间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李闯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
处理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

注册资本:100,000.00元


姓名:李闯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知音园12号2-2-1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大连华数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法定代表人:李闯
(2)注册资本:5,000,000.00元
(3)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4)住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街1号7层西侧702的房间
(5)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业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大连睿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0%;李闯持股10%。
(7)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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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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