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430453 证券简称:恒锐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时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312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主持人:孙超
5、会议出席情况: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关于预计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希贤街31号办公大楼二层教室出租给大连恒锐新技术培训中心作为培训教室使用,年租金10,000元,出租面积56.16平方米,出租期限2018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2015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调
整协议(一)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 关于2015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调整协议(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2016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调
整协议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二 关于2016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调整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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