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430453 证券简称:恒锐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数56.50万股,
募集资金107.35万元。
公司于 2016年11月28日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本
次股票发行认购款缴款期限为2016年 12月 1日 8:30(含当日)
至2016年 12月 3日 16:0(0 含当日)。截至 2016年 12月 3 日,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且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2017年3月27日,公司取得了本次股份发行登记函。发行方案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为:作为《足迹X》项
目研发资金的补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募集资金余额107.35万元。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在专户存放情况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洽商、签订、履行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信息披露平
台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2016年11月25日召开
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月6日,恒锐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
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募集资金的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 行:招商银行大连星海支行
账 号:411905946710701
账户性质:募集资金监管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大连恒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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