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430438 证券简称:星弧涂层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星弧涂层新材料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园区大队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园区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9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7 月 23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星弧涂层新材料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周爱兵,男,1988 年 05 月 28 日出生,公司生产员工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园区大队认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员工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火灾。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1.二楼车间堵塞疏散通道;
2. 二楼西侧仓库防火门闭门器被拆除,部分楼层疏散通道防火门被拆除,擅自拆除消防设施;
公告编号:2019-022
3.作业员周爱兵操作不当,过失引起火灾。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业园区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公司行政罚款处罚 5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公司行政罚款处罚 5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公司员工周爱兵行政罚款处罚 3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在缴款期限内缴纳罚款,上述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吸取本次处罚的教训,公司高度重视此事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第一时间责成相关人员全力配合案件部门的检查工作,现已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公告编号:2019-022
五、备查文件目录
苏园(消)行罚决字〔2019〕040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园(消)行罚决字〔2019〕040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园(消)行罚决字〔2019〕040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星弧涂层新材料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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