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3
公告编号:2016-023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2016年
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11月3日召
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
原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现修订为: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二、修订《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公告编号:2016-023
议》;
2、《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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