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4
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规定,我公司现将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6月30日,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股(含2,000,000股),每股5.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00元(含11,000,00.00元),公司于2015年7月7日1800前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11,0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为694233998。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01620016号验资报告。
2、2015年7月3日,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二》,发行股票不超过4,800,000股(含4,800,000股),每股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200,000.00元(含31,200,000.00元),公司于2015年7月9日1800前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31,200,000.00元,缴存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为694233998。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01620018号验资报告。
2015年7月28日,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4699号《关于证券代码:430428 证券简称:陕西瑞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2,000,000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2,000,000股。
2015年7月28日,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5)4695号《关于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4,800,000股,其中限售0股,不予限售4,800,000股。
2015年8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新增股份于2015年8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上述两次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上述股票发行所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截至2016年8月8日,公司存放于中国民生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694233998账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故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的要求,于2016年8月24日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
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接收募集资金的账户情况如下:
股票发行 募集资金金额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类型
第一次股 陕西瑞科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宝 694233998 一般户
票发行 11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 鸡分行营业部
第二次股 陕西瑞科新材料 中国民生银行宝 694233998 一般户
票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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