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技术: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乐创技术资讯
2022-06-02 15: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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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

指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必须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

(一)资产独立完整。公司应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

(二)人员独立。公司的人员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财

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

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三)财务独立。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单独开立账户,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

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

(四)机构独立。控股股东与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

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

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

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

(五)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

近似的业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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