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主办券商”)
系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凯股份,证券代码:
4304 1 9,以下简称“三凯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5.1
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
披露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
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三凯股份的持续督
导义务,并多次提醒企业尽快完成20 1 6年年度报告的编辑工作。 20 1 7
年6月26日,三凯股份及其董事长欧阳伟、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
责人李凯雄收到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 1 6年年报的自律监管
措施警示函(股转系统发[2017]404号)。截至20 1 7年6月30日,
三凯股份仍未披露20 1 6年度报告,三凯股份的股票将面临被股转公
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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