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15
公告编码:2015-032
证券代码:430419 证券简称:三凯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5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年12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爱娟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凯雄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因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负责公 公告编码:2015-032
司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15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元。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监事会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三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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