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3
证券代码:430415 证券简称:钟舟电气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阴钟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1月10日,直接送达或
电子邮件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3日14:00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王景艳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董事共0人。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阴钟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开拓新业务,扩大公司新业务规模,布局业务转型升级,增加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资金,并补充子公司运营资金压力,优化产品性能,增强竞争实力,进而提升子公司盈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迅速发展的要求,进行本次股票发行。
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投资者适当性规定的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合计不超过35名;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200人。发行价格为1.2元,该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成长性,并参考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多种因素;向哈尔滨中捷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不超过 19,500,000股(含19,500,000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400,000元(含 23,4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江阴钟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3票。由于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
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景艳、刘壮、李彬彬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哈尔滨中捷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经与认购人协商,拟订了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该等协议经认购人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回避票数3票。由于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无法形成有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
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王景艳、刘壮、李彬彬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发行股票,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具体申购办法等事宜。
(2)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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