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纳颗粒: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微纳颗粒资讯
2022-06-10 18: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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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6-10


公告编号:2022-018

证券代码:430410 证券简称:微纳颗粒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5 月 30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职工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监事会第四届任期近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黄凯、宋红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将与经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告编号:2022-018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黄凯、宋红梅均为连任当选非职工监事。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监事会核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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