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0
证券代码:430394 证券简称:伯朗特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度完成1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发行方案(一)》;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6年股票发行方案(一)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3,7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000,000.00元。截至2017年9月6日,公司实际发行股票10,5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股,共收到募集资金105,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7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7-74号《验资报告》。上述股票发行于2017年10月16日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7]6005号),并于2017年10月26日完成股份登记。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69903830310278。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17年10月16日全国股转系统出具了《关于广东伯朗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005号)之时,公司未使用该笔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研发及试产投入、租赁新厂房租金及装修费、购买生产设备扩充产能。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432,567.76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1,724,024.02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89,957,640.00
研发及试产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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