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景科技: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摘牌三景资讯
2023-04-07 16:42: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07



证券代码:430393 证券简称:三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转债代码:810001 转债简称:三景定转



昆山三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代码:810001

可转债简称:三景定转

回售价格:104.7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回售期: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 年 4 月 24 日



昆山三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关于<昆山三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根据《昆山三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以下简称“《发行说明书》”)的约定,“三景定转”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1 号——发行和挂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第 2 号——存续期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三景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 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

系统”)指定平台上披露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确定发行对象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说明书”)公告,根据其“二、发行计划”之“(十)回售条款”内容,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截至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为 0.98 元(自 2023

年 2 月 20 日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6.5 元/股的 70%,且公司未在上述交易日

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

根据上述情况及发行说明书相关约定,公司满足回售条件。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五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发布 1 次回售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可转债代码为“810001”,可转债简称为“三景定转”。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



(四)回售价格:104.7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三景定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三景定转”在回售期内继续交易,在同一交易日内,若“三景定转”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其它



三景定转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景定转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吴社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