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430391 证券简称:万特电气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查发现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会计差错,现进行追溯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XYZH/2023ZZAA3F0006),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3-016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本次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前
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郑州万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 2023-017)。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公告编号:2023-016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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