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公告编码:2017-002
证券代码:430389 证券简称:意普万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意普万尼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意普万尼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年3月26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永胜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牟素梅、财务负责人卢柱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码:2017-002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退市公司及两网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监事会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码:2017-002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7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副总经理奖励方案》。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东莞市意普万尼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意普万尼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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