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430384 证券简称:宜达胜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上海宜达胜科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
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9月27日
生效日期:2018年9月19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上海宜达胜科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达胜),住所地:上海市桂平路680号33幢301-20
陈卫权,时任董事长,男,1959年12月出生。
许加青,时任董事会秘书,女,1971年12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18-02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事项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卫权、时任董事会秘书许加青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没有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8-025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出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向全体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以此为戒,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公司预计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上海宜达胜科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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