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40
证券代码:430373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8月1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9年3月28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巿的申请,并于2019年4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64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巿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
二、延期恢复转让进展情况
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并取得《受理通知书》(181157号)。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股票转让,详见2018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因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尚在推进中,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延期恢复转让申请等相关规定,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并获得批准,详见2019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2019-032),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最晚恢
公告编号:2019-040
复转让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64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巿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截止目前公司上述相关事项仍在推进中。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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