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安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捷安高科资讯
2019-02-25 15: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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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25


证券代码:430373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2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2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乐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309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309万股,本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股票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5、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6、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其他方式确定;
7、发行方式: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8、发行与上市时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由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9、本议案的有效期:本议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万元)

1 轨道交通虚拟仿真实训系 11,833.25 11,553.25

统技术改造项目


2 安全作业仿真产业化项目 10,013.00 9,665.00

3 研发中心项目 5,078.87 4,798.87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34,925.12 34,017.12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投入上述资金。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以上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募集资金满足上述项目投资后尚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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