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9
公告编号:2018-105
证券代码:430373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1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乐观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105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本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乐观先生及其配偶荆煜君女士、张安全先生及其配偶苏静女士为公司此次申请该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乐观先生、张安全先生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审计事宜提供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8-105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涉及股东大会通知形式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1)<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五十二条:“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修改“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2)<公司章程>第九章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董事会的会议、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修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以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公告方式进行、董事会的会议、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特快专递、邮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或口头方式进行”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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