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07
公告编号:2018-054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证券代码:430373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摘牌暨延期恢复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在创业板上市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批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捷安高科”,证券代码:“430373”)自2017年 7月1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原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 公司已于2017年 7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2017年 8月 18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知书》(171678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巿的申请已被中国
证监会正式受理。2017年 8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长期停牌。
公告编号:2018-054
自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已根据所筹划事项的进展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 2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五次议决,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2018年6月4日。公司已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自延期恢复转让以来,公司已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3月 6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 3月 23 日,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并取得《受理通知书》(180348号)。
目前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尚在推进中,公司已向全国股转公司继续申请延期恢复股票转让,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详见《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现公司因通过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需要,拟继续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同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摘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将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虑审慎决定是否再次启动摘牌程序。公司已于2018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8-054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摘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摘牌相关事宜的议案》、《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摘牌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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