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简称:捷安高科 证券代码:430373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高科”、“公司”)因筹划在创业板上市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批准,2017年7月1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捷安高科”,证券代码:“430373”)自2017年7月1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原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
2017年8月1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知书》(17167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巿的申请已被中国
证监会正式受理。2017年8月2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告编号:2018-033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后,将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长期停牌。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转让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并根据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本市场计划路径,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延期恢复转让申请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时间为2018年6月4日并于2018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关于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截止目前,该重大事项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延期恢复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转让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18-033
特此公告。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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